外国人登录

在日本居住超过90天的外国人,必须在所居住的市町村进行外国人登录。登录后会发给外国人登录证明书,16岁以上的外国人有义务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是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的身份证明和居住关系证明。原则上,与外国人登录相关的各种手续需本人向市民科提出申请,但是,在本人未满16周岁的情况下,可由同居的亲属代为申请。

郡山市市民科 电话:024-924-2131

申请种类 情况 期间 提交文件
新登录申请 入境时 从入境日开始90日内 护照、照片2张
(长4.5×宽3.5,未满16周岁不要)
孩子在日本出生时 从出生日开始60天内 孩子的护照或出生申报受理证明
脱离或丧失日本国籍时 脱离或丧失日本国籍之日起60天内 脱离或丧失日本国籍的证明、照片2张
(长4.5×宽3.5,未满16周岁不要)
交换申请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严重破损的情况下
--- 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照片2张
(长4.5×宽3.5,未满16周岁不要)
外国人登录证的反面记载栏处以无余白时 ---
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的变更及订正时 ---
再发放申请 外国人登录证明丢失或被窃时 从确认实际情况开始14天内 护照、照片2张(长4.5× 宽3.5,未满16周岁不要)
*市町村长认为必要时,需要事实证明书。
确认(交换)申请 16岁以上 下次确认(交换)申请期间内 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照片2张(长4.5×宽3.5)
未满16岁 满16岁之日起30日以内
变更登录申请 居住地变更时 从搬迁之日起14日以内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不需要搬迁申请书
居住地以外发生变更时 姓名、国籍、在留资格、职业、工作单位等发生变更时,14日以内,上记以外登录事项发生变更时,请尽快提出申请。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姓名、国籍等发生变更时,属于交换申请,所以请同时提出交换申请。

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是证明已经登录的外国人的登录事项的证明。在市民科等各行政中心的窗口均可申请,申请时可由本人或亲属代为申请。由代理人申请时,需要本人的委任状。

外国人登录证的返还

以下情况下请交还外国人登录证。

  • 在没有得到再入国许可离开日本时,请返还给机场或港口的入国审查官。
  • 在取得日本国籍后14日之内,请向市民科窗口返还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 死亡时,自死亡之日起14日内,由代理人向居住地或死亡地的市町村窗口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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